这八年来,陈朗经历过无数次枪林弹雨,从一个又一个的死亡边缘徘徊归来,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计其数,真要是脱了衣服,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枪伤和刀伤。
最显眼的,还要数陈朗胸口上的一道弹痕,当时那颗子弹打进了陈朗的胸口,用医生的话来说,陈朗还能活下来简直就是个奇迹。
因为那颗子弹,当时距离陈朗的心脏也就只剩下了不到几厘米远。按照医学的角度来说,子弹就算没有打中心脏,弹片上所带来的灼伤和震荡也足以让正常人的心脏停止跳动了。
而陈朗不但没有死,反而还因祸得福,也就是那个时候,陈朗刚刚发现玉佛的秘密,后来没过多久便可以利用玉佛,在短时间里激发自己的潜能,让速度和力量同时飙升数倍。
都说伤疤是男人的象征,这一点,在部队军人眼里尤为赞成。
“这……”拉开衣服,看到自己光滑的胸口,别说是刀疤了,甚至陈朗都觉得自己使劲搓几下,连泥灰都搓不可能搓的出来。
“伤疤没有也就算了,我这浑身上下怎么这么干净!??”坐在洞底的陈朗,一脸的懵逼的黑人问号,他实在是搞不明白,自己昏迷的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然后,陈朗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第一次昏迷的时候,也就是在那个枪店里发生的事情,后来在昏迷状态中,好像模糊的感觉到很舒服。
那种感觉,让陈朗这个连高中都没上过的文盲来形容,还真想不出来有什么合适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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