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归侯府。”
赵启明挠了挠脸,心说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里种上莲菜,倒也划算。
甚至可以说,这是非常的划算的买卖。
因为侯府只要出提供种子,其他挖塘引水之类的事情,以及需要用到的劳力,都是西乡亭负责,而秋收之后的所得都要给侯府,就算颗粒无收侯府也只是损失些种子而已。
不过老流氓为什么要做这种不划算的买卖?
这老头似乎只会帮着西乡亭占便宜,从来没有巴结过侯府啊。
赵启明看了眼老流氓,若有所思,然后忽然明白了。
显然,老流氓从始至终都在说三年内的事情。
为了鼓励开荒,这土地的所得的确可以上交给侯府,但三年之后算作食邑,只需要向侯府上交少部分的收成,而其余的部分,西乡亭的百姓是可以分一杯羹的。
这也就是说,老流氓是用这三年的收成,来换取种莲的技术,和以后更长远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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