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鹿肉不同,兔肉以鲜嫩著称,几乎感受不到肉质纤维的存在,这一口下去能更加清晰的感受到何谓外酥里嫩。
只一口,李敢和奴儿的嘴就已经油光四溢,但他们根本顾不上擦,和赵启明的仔细品味截然不同,他们在品味的同时丝毫没有放慢速度,几乎一口接着一口,一张嘴很快就鼓了起来。
见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赵启明笑了笑,招呼马建国停下工作,一起来吃。
与饿极了的李敢和奴儿想比,马建国要坚强一些,虽然动作说不上优雅,但也的确经过了一番品味,然后露出赞许的表情说:“小侯爷是大能人,半个时辰没白等。”
“好吃吧?”赵启明拿着鹿腿,用嘴撕下一块,并将酒囊递给马建国。
马建国很少有机会喝酒,对于烤兔还要先行谢过,可面对美酒却立即收下,然后猛灌一口,口鼻中的除了肉香里之外又夹杂了许多的酒香,从喉咙直达肺腑,让平日里谨小慎微的马建国,也情不自禁的眯起眼睛,哈出口热气,然后满脸快意的对赵启明说:“这次跟小侯爷出来,值了。”
赵启明笑了笑,拿回酒囊,自己也喝了一口。
可还没等他将酒囊重新递给马建国,李敢和奴儿就凑了过来。此时的两个小子已经啃掉了半只烤兔,不知是否真正品尝到了滋味,总是已经被撑得两眼翻白,锤头顿足,抢过酒囊灌了一口,使劲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才长长的出了口气。
“差点噎死我了。”奴儿喘了几口气,几乎气若悬丝的喊了这么一句,但话音刚落,就又抱着烤兔继续狼吞虎咽,一副死不悔改的样子。
倒是李敢因为喝了口酒而冷静下来,慢慢品味美酒和烤肉,然后情不自禁的对赵启明说:“师兄这火炭烤肉法,不仅充分烤熟,而且十分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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