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并没有进天镇城,而是躲在城外的山谷里吃晚饭。晚饭是在路上陈飞扬用石头子飞石打死的野兔子。
点着了火,用锋利的尖石为刀,剥了兔子的皮,架在火堆上烧烤兔子肉吃。当兔肉被烤的滋滋冒油的时候,也差不多熟了,陈飞扬很小心地从兜里面掏出一个小布包,捏出来一些磨的很碎的盐,很小心地撒在了兔肉上面,瞬间就融化在了肉上。烧烤没有盐,那是万万不能的,饭里没有盐,人就浑身没有劲儿。
盐,是陈飞扬纵横四海的标配。
之后,两人一起下手,你拽一只兔腿,我揪兔腿一个,张开大嘴,大块朵颐。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酒。小叫化喝酒,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儿。
有句话说的好,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卖黄瓜。
由于二人一天都没有吃饭,所以,吃起来那是相当的好吃。
“二杆子,你吃住,我们以后可能每天就只有晚上这一顿饭吃,要有这个思想准备。”陈飞扬说。
“晓得。”二杆子学着四川话说,“队长,你吃啥,我就吃啥,你不吃饭,我也能不吃饭。”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兵。”陈飞扬笑着说。
“队长,我们这次去汉口,能找到刘先生说的那两个人吗?”二杆子也一边大口地吃着野兔肉,一边问。陈飞扬可不止打了一只野兔,而是两只,一人一只,不偏不向。
“说实在的,我心里也没有底儿。”陈飞扬咽了一口兔肉,这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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