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刚刚从大同面馆借来的小伙计,给陈飞扬和李云龙的包厢里上一只烤鸭,守在门口的二杆子和警卫们把小伙计浑身上下都搜了个遍,啥武器也没有发现,就让他端着托盘进去了。
小伙计直到把烤鸭放到桌子上面,也没有任何一点可疑的。
可是,当门口的其中一个警卫小周低头系鞋带的时候,却发现了托盘下面粘着一个黑色的家伙。小周当即拔枪,冲着这个小伙计的后背就是一阵乱枪,“砰砰砰砰!”
小周害怕打一枪打不死,如果打头的话,又害怕误伤了自己人,索性就冲着这个小伙计连开四枪,当即就把这个小伙计打死在当场。
“你怎么能随便开枪杀人呀?!”也挺陈飞扬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喝酒的金满仓一看,倒在血泊之中的小伙计,就急了,一来是吓的,二来是真的急了。
这才多会儿,成个破亲就一连死了三个人了,这酒还没有喝完呢,今天还没有过去呢,后面还不知道还要死多少人呢?
没有人接金满仓的话茬,小周收起了盒子炮,把掉在地上的托盘拾起来,翻了个底儿朝天,托盘的底部赫然惊现一支乌黑的手枪把子。
小周把枪抽出来,交给了陈飞扬,陈飞扬接枪在手,发现子弹已经顶上了膛,随时可以击发。
陈飞扬把手臂一甩,“砰砰砰砰!”把手枪之中的子弹全部打完,子弹一颗不少,全都打在了此时还躺在地上的那个已经死去的小伙计的头上。
小伙计的头,马上就变成了一个血葫芦头。
“真是胆子太大了,这样也想着刺杀你?”李云龙看了,把嘴一咧,冲着小周说道,“你这个小伙子不错,救了你们司令一命,我作主了,提升你为警卫连第一副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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