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一个穷小子,如何能买得起笔墨纸砚,如何交得起束脩,然后读书识字,进而上京赶考。
孟碟仙在乡下呆了七年,前世在乡下呆了十三年,这其中的穷与富的差别太大了。
可惜,不光先帝,就连顾爵西都有些茫然,“读书很花钱吗?每年不是有很多百姓上京赶考?”
孟碟仙狠狠的翻了白眼,不止很花钱,是对穷人之家来说,一个月的束脩,可能是他们全家一年的生活费,若是再加上每月笔墨纸砚和书的开销,估计全家两年的生活费,才够一个孩子一个月读书的花费。
那些所谓能上京赶考的百姓,哪一个不是举全家之力,在供一个孩子,这还是有父有母兄弟姐妹齐心协力干活挣钱的,若是无父无母还无业,读书?哼,读屎。
霖国公绝对不像他说的那样,真的一穷二白,也绝对不像是他说的那样无父无母无业。
孟碟仙懒得跟顾爵西这样从小一天苦日子没过过,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爵爷解释这穷与富的差别。
只是冷冷的瞥了他一眼,淡淡的说,“曾经田庄的我,吃着馒头就着咸菜,每一天能吃饱就很不错了,读书根本就不是敢想的事情。”
顾爵西回眸去看她,看着她现在那张圆润了的脸,泛着健康肤色的皮肤,莹白如玉,煞是好看。
可是这样的她,在当初初见的时候,是没法比的,即便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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