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旷白宸堪堪用剑挡住了古凡雁右刃的刺杀,还未站稳,左臂已被其锋利的左刃割破,一条伤口赫然出现,血线往外涌出。
旷白宸却似没有感觉一般,迅速转过身,防止古凡雁再度袭来。
古凡雁狰狞的笑了笑,拿起袖剑,放到的舌头上,小心翼翼的将刀锋上的血全部舔舐干净,露出一丝享受的神色,道:“好久没有喝这么新鲜有力的血液了。”
此时人群中有人认出了他,顿时浑身颤栗,像筛糠一样哆嗦起来,“他他就是那个当年血洗信长镇一千人口,连牲口都未放过的杀人狂魔,据传人们赶到镇中时,发现所有生物全都干瘪得只剩下皮和骨架,体内没有一丝血液,死人的脸上还留着极度恐惧和狰狞的表情!”
周围的人闻言艰难的咽了咽口水,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没错。”一位老者接着说道:“最残忍的是,这些被其吸食血液的人当时都还活着。”
场中,古凡雁将袖剑一挽,身体再度朝着旷白宸射去。
几十回合后,旷白宸身上再度平添了许多伤口,许多肉都是翻了过来,惨不忍睹。
旷白宸忍着痛苦皱了皱眉,如此下去不是办法,此时自己的左边身体已是麻痹,失去了知觉,行动也越来越是迟缓,
人群中的人们也是摇摇头,这样下去,旷白宸迟早是要被耗死,看来他的十三连胜,就要止步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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