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喔,一百块以上是大钱,一百块以下是小钱”柳枫絮微笑道,仿佛就在昨天,那个傲娇的喊着,我的媳妇就该我养的大男生,真是幼稚的可以。可转眼间,却物是人非了。等她回过神来却发现向恒哲正盯着橱窗里的产品。
那是一只晶莹剔透的水晶鞋,在灯光下仿佛染上了五颜六色,细细的尖根,侧面镶了个大大的烈炎红唇,十分的特别,可爱。价格也十分的可(怜)(没人)爱,只比手指大一点的东西,居然要三张毛爷爷。她伸过头去道:“好漂亮啊,是吧?”
“咳咳,走吧”向恒哲仿佛做了什么坏事被抓到一般,转身就向一边走去。
“咦?不买吗?那个好漂亮啊……”柳枫絮追了上去。
走在大街上,向恒哲问道:“接下来,你想去那里?”
“嗯,去吃饭吧?我有点饿了”柳枫絮看了下时间,小雷的补习班是九点下课,现在去吃饭完全来的及。
“走吧,去那里吃?”
“有一家的红烧肉做的可好吃了,你一定要尝尝”柳枫絮拉着他走到一家隐藏在小巷子的餐馆。
向恒哲看了看那装修的简单的门面,看起来有些年头的桌椅能及吵杂的顾客,他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他有轻微的洁癖:“我们以前也来过这时吃吗?”
“对啊,你别看这里店小,可是这时里的红烧肉是最正宗的”不由分说的柳枫絮就把他拉了进去,知道他那大少爷的小性子又来了,她也不跟他啰嗦。
“你试一下,真的很好吃”等菜上了后,柳枫絮用干净的筷子给他夹了一快红烧肉,她早就看到了他那皱起的眉头,果真是失忆了,都嫌弃起他自己推荐的地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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