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给我?”薛落雁看了看草原鹰那尖锐的爪子,又是看了看库姆手臂上一截儿袖管,那袖管是特别制作的,是皮的,上面有斑斑点点的痕迹。
看到这里,落雁的心一凛。
“这个,我倒是敬谢不敏了,有点危险。”
“娘娘知道熬鹰?”
“熬鹰是什么鹰?”
“熬鹰,是一种行动,娘娘要是想要这一只鹞鹰彻彻底底的听您的话,娘娘就要去熬鹰,所谓的熬鹰,就是,比赛谁的眼睛大,谁的耐性好,当娘娘有一天战胜了这老鹰,草原鹰就会对娘娘言听计从的。”
“这……”薛落雁看向草原鹰,不禁一笑。“能听懂人的语言?”
“我的好落雁。”库姆急了。“他自然是不可能听懂我们说我们的,但是娘娘可以单独的去训练,什么口令或者什么口哨声,什么频率是要草原鹰做什么的,娘娘可知道了?”
“原来如此。”薛落雁点点头。
“那么,给娘娘了。”库姆连同袖管和草原鹰都给了薛落雁,薛落雁却之不恭,只要将这草原鹰放在了手臂上,那草原鹰的眸子,犀利的很,不是黑色的,而是淡淡的白色。
薛落雁盯着那眸子看,只因为,那眸子里有征服一切,睥睨万物的时胜利感与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这一切的光芒,何尝和薛落雁眼神里的某一些东西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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