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这样说,好歹是条性命儿。这孩子也真够大命的,光捞就捞了多半个小时,愣控过来了。”老太太说着摸了摸王晓华的额头:“一点儿也不热,这孩子体格真壮。”
“真不如死了好。”中年瘸腿男人磕了磕烟袋锅,又装上一烟锅旱烟,点燃了,抽了两口说:“傻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九岁了不识一个数,养着这个有什么用?”
“咳!”王李氏叹了口气:“跟着她娘投奔了来,就是这家里的人了。她娘是为这个家生孩子没的,看在她娘的份上,把她拉大,然后给她找个婆家,也算对得住她娘了。”
瘸腿男人:“大了还不知找到找不到婆家哩?”
“小女孩儿,好找。找个年龄大的,家里穷的。有寻不上媳妇的不嫌。你赶老了,也有个端茶送水的人。”
“咳,难以说。我先受累是真。”
“现在吃食堂,不个人做饭,好得多。我成分不好,要是好,来回吃饭领着她也不费劲儿。因为这个成分,我不敢,怕你受连累。”
“三婶儿,别说了,我听你的。她娘带着她投奔了我,我怎么样也不能推给别人。我也想过了,养着她吧,反正吃队上的,我白搭点儿工夫,来回领领她。”
“那好,你歇着。你顾不过来的时候,给我说一声儿,小小不严地帮帮你,我想还行。”
王李氏说完,理也没理炕上的王晓华,领着王秀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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