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头的那个男子穿着一双大马靴,身上裹着一层皮袄,胡子拉碴的,但是看起来很是精神。
“不知阁下怎么称呼?”叶守仁又做起了长辈的风范。
男子倒是爽朗的笑了一声道:“你就叫我博爷吧,路过此地,发现风景还是不错,一路上以来都是风尘扑扑,弟兄们都没睡几天好觉,所以想借贵地几晚。价钱都是好商量的事儿。”
叶守仁连忙点了点头,立即冲着里屋的叶翠娥喊了起来:“翠娥,还不赶紧起来招待客人,倒几碗茶水。”
“来了。”
胡氏在一旁一直打量着这个博爷,特别是他身上穿的这件皮袄,看起来价值不菲。
商队的人一向都是很有钱的,胡氏看到这里不禁起了歪心思。
“欢迎,正好我女儿过两天就要办喜宴了,大家也正好吃碗喜酒。”
叶守仁热情招呼着大家,特意提及了叶翠娥的婚事,就是想让这些人掏一些什么分子钱之类。
那博爷一听,便立即掏出一对玉镯子放在了桌子上,笑道:“这玩意儿不值什么钱,但是好在色泽通透,希望您老能够收下,也算是我们的一片心意。”
胡氏看到这里,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这色泽通透,一看就是良玉,什么叫做不值什么钱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