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中宗诸子传》载:李重润19岁时被祖母武则天下令杖杀,唐中宗即位后追赠李重润为皇太子,让他与国子监丞裴粹的亡女合葬促成冥婚。
康誉之的《昨梦录》载:“北俗,男女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冥衣,男冠带、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男墓备酒果,祭以合婚。
墓前设二座相并,各立小幡长尺馀者于座后。其未奠也,二幡凝然直垂不动。奠毕,祝请男女相就,若合卺焉。其相喜者,则二幡微动,以致相合;若一不喜者,幡不为动且合也。
鬼婚为北地习俗,青年男女到了应该婚嫁而未婚却死去者,两家命媒人互求而谓之“鬼婚”,男女双方家庭把已死的儿女生辰八字详细备帖,以父母之命请善卜筮者焚香卜算,如果生辰八字相符,则双方家庭立刻置办冥衣,男方需备好衣帽鞋袜,女方则准备好布裙霞帔,生活必需品则一应俱全。
此时媒人就会到男方或女方墓前,以酒水和各色杂食水果祭奠,请男方或女方完婚。并在墓前并排设上两个座位,在座位后面各立一面小幡,当媒人未祭奠时,两面幡布岿然不动,祭奠完毕后,请男女双方共饮合欢酒,完成婚配仪式,男女双方若满意自己阴间的对象,则二幡微微而动,不满意,则两面幡布不为所动。
又有虑男女年幼,或未娴教训,男即取先生已死者,书其姓名、生时以荐之,使受教;女即作明器,充保母使婢之属。既已成婚,则或梦新妇谒翁姑,婿谒外舅也。”
康誉之所介绍的就是宋代山西地区冥婚的情况。晋地冥婚在历史上从未中断过,康熙年间的《隰州志》载:“男女殇,择年相若者为冥婚。两柩合葬,两家往来婚娅。”
郭彖在《睽本去》中载:“晋俗,男女年当婚娶,未婚而死者,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鬼亲后的两家来往如姻娅。”
也就是说:鬼婚也得秉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会备足彩礼聘金,需门当户对才行。而结为鬼亲的男女双方家庭,一如两家姻亲,也会经常走动。
对于一些特殊的冥婚,如:活殉(历代王氏)常取,还有杀人卖尸配冥婚,盗尸配冥婚等。这些别说亲见,即使耳闻也颇让人咋舌不以……
阴媒也称鬼媒人,她们都是七八岁入行,由老阴媒亲手指点,二十几岁就可以独立保阴媒,往往一装冥婚下来,阴媒可以获得一两百块大洋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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