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统正在意淫,神游之中没空搭理孙尚香。
孙尚香看他没反应于是换了一个方位又再次按了下去,这一下子庞统的脚关节传来剧痛,一下子把他从神游中拉了回来。
伴随着庞统杀猪般的嚎叫,孙尚香点了点道:“没事,没伤到骨头,就是筋错位了,我帮你每天捋一捋,估计几天就能复原。”
“每天捋一捋?咳咳,那这几天我一定要天天洗脚……”
树林中,透着寂静,抬头仰望,阳光正透过树叶间的林荫照射下来,像繁星在空中闪烁,有些刺眼,却十分晶莹美丽,透着不可捉摸的静谧。
因为庞统他们来的太过唐突,惊起了不少盘踞在书上的鸟儿。
照射下来的光影,若隐若现的左右悠扬地晃着,那躲在灌木后野兔,用胆怯的眼神张望着四周,可能此地长时间没有人踏足,因此这野兔并没有跑。不只是要出来觅食还是来附近欣赏着唯一一片诱人的风景,从这头的树林往那头望去,无尽的绿色又显得有些空洞,还应是含苞待放的嫩芽,却被那仿佛刀刃般的风摧残着慢慢地坠落在地。
当然,这如果身后不是有一头被鲜血吸引过来的狼,这里绝对是一个颐养天年的好地方。
川蜀这个地方很少有狼,只有那西侧的部分地区有狼群聚集,这是野狼属于“迷途的狼羔”,可能是迷了路走到川蜀盆地的。
庞统在内蒙生活过,知道狼的可怕,尤其是群狼,就算是猛虎见了都要避让三分。不过庞统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还好,这是狼是单独出现的,周围并没有其他狼的身影。
这只野狼对于鲜血的味道十分敏感,可是狼向来是十分聪明的动物,他没有见过人,也不知道人的战斗力如何,会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这只狼只在四周徘徊,并没有靠的十分近。
孙尚香有些呆萌,她在江东可是从来没有见过狼这种动物,还没心没肺的道“好可爱的土狗。”
“可爱?这只狼看起来面目狰狞,要说凶残倒是有几分相像,不知道何来可爱这一说?”看来“非常之人果然有非常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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