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莫非对自己太有自信,而是他对自己太有自知之明。
因此,他清楚在安吉认识的所有异性中,不可能有谁比他的眼神更有魅力,瞧瞧那句在整首歌中多次重复的副歌歌词——你充满魅力的眼神,想要带走我的心跳,能让安吉写出这样的歌词,除了是他以外还能有谁?
莫非一手捏着歌谱,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已经面色通红的小女人。
众所皆知,歌手创作歌曲需要灵感,那么安吉到底是什么时候,有了这样“心跳”的灵感的呢?
“一定要说么?”安吉闷闷的问了一句。
在得到莫非不容反驳的答案后,她转过头去对录音棚里的绍正阳,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挥了挥手:“麻烦你们先出去一下,我有点私人问题要和他说。”
绍正阳低头看了看腕上的手表,伸出三根手指比划了一下:“三分钟,你们只有三分钟的时间。”
“我知道了。”
安吉点了点头,等所有人都离开录音棚后,才深吸了口气抬起头道:“这首歌是今年年初,我来洛城参加格莱美颁奖典礼,你带我去见Leslie导演,然后送我回酒店的那天晚上写的。”
犹记得那天,她被眼前这个妖孽的眼睛迷昏了头,然后他便用那样勾人的语气,在她耳边轻佻的问出了他好不好看。
莫非在她清晰的提醒下挑了挑眉,眼神一瞬间变得柔软了起来,深邃的瞳仁中带着深深的笑意,一双漂亮的桃花眼渐渐弯成了两个半月形状:“嗯,这么看来,那天的我让你心跳了?”
就是这个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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