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分地公平,不得徇私舞弊;
二是把地里的青苗管好,保证今年夏秋两季的粮食生产;
三是要注重民生,关心百姓疾苦,帮助百姓重建住宅,让王府与世子的仁德遍布全县;
四是发展水利设施,保证旱灾时有水可用;
五是与民休息,爱护民力,不得擅自干涉百姓的种植,不得擅发劳役为庄头修建住所、花园。
最后,李崇文严厉告诫他们,如有贪墨公帑,奴役庄户等不法情事,他必不轻饶!
罗殷和另外一个小太监本是成都王店选出来的,派到仁寿也预定是管王店的,李崇文便以蜀王府发下的银两为本钱,安排他们搞了两个商店。一个粮店,经营粮食、种子、牲口、榨油、食盐、农具等与吃饭和农业生产相关的业务;另一个是布店,经营棉花、棉布、纺织、裁缝等与穿相关的业务。
搞粮店的原因很简单,主要是千方百计解决吃的问题。通过买卖获取粮食,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搞布店的原因,是因为仁寿县南边的两个县,井研和荣县都是棉花的主产区,仁寿城里遗留的织布机和布匹同样很多,棉纺、棉布生意大有可为。
为了防备土匪骚扰,贺家将也暂时做了分工。
老大贺曾柄留驻县城,在县城周边两个王庄编练庄丁。
县城北边、西边面对土匪老巢牛角寨,老二贺仇寇自告奋勇,带着儿子贺桓在那边三个王庄编练庄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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