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人的看法是什么?”
“末将以为,要尽量集中,独立编成一个排。理由如下:
火铳射程有限,远了准头也差,而且打放速度太慢,只能在敌人逼近时打放一轮。若要彻底震撼敌胆,只能集中。火铳有个弓箭比不了的好处,威力极大,打中了人非死即残,比起短矛刺中要害毫不逊色。早晨我们将厨房要杀的猪披上甲试了威力。一层皮甲、一层棉袄,二十步铅子轻易打穿,毫无问题。猪儿一阵嚎叫,立即蹬腿死翘翘!”
朱平槿和众人都笑起来。看来只要环境适合,陈有福这个苦大仇深的人也会释放幽默感。
“只要我们集中打放,中弹之敌必然像猪儿一样大声嚎叫,动摇敌之军心,并倒地阻碍后队之敌前进。是故末将以为,火铳以到前排集中打放为好。集中打放后,立即退后装弹,由短矛手掩护接敌。火铳手装完子药,既可原地再次打放,也可以到其他地段打放。如果被前排士卒挡了视线,还可以成为预备队。”
“反对意见是什么,谁来讲?”朱平槿笑着环顾众将道。
“末将的意见分散到各连,每连一个班。”宋振宗大声道:“陈营长说的便是我们秦军使用弓弩手的法子。弓弩手先到前排攒(ZAN)射,三箭之后敌人逼近,就躲入后排,然后再抛射敌后,阻敌增援前队。但末将仔细想了,觉得不行。”
“哦?既然宋将军也是仔细想过的,那也给本世子一个理由!”
“是!理由不是一个,是三个!”
“一是火铳使用不便,火绳缠着碍事。战场上瞬息间便是生死之别,火铳手若是被火绳绊了,没有及时跑回后排,那就会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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