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是一种喜欢奔跑的动物。
三十里的距离,对于全力冲刺的战马来说,大约不到两刻钟左右。当然在布满山丘的战场,不可能有这么快速。两个营先以纵队行军,等到了探马侦查的最远处,这才横向展开,一起向前小跑起来。
土暴子既然放了狼烟,当然有援军。可他们的援军在干嘛呢?很简单,散开了在抢劫。两个营冲出去不久,就高兴地发现了这一点。
惊慌失措的土暴子几乎全都散落在村庄屋舍里。他们见着官军骑兵杀来,本能反应便是撒丫子往回跑,从众效应更是加大了恐慌。
可步兵的两条腿哪里跑得赢战马的四条腿?步兵在骑兵面前逃跑,就是选择了死亡!
天全土司骑兵锋利的藏刀轻轻划过,在那些衣衫单薄的土暴子身上留下深深的刀痕;而董卜土司骑兵更为凶狠,他们用的全是沉重的大刀。叠加马匹的速度,奋力挥砍的大刀可以将人当胸劈成两截。
两营骑兵疯狂砍杀,也不知冲出去了多远。直到高荣宣见着前面一条横亘的山梁挡路,这才令手下从马袋里拿出铜钹敲打起来。
两营骑兵汇成一股,把汗淋淋的战马歇了一刻钟,又重新加速,沿着来时的路线杀将转来。
有一伙土暴子见着跑不掉,便聚在一个村子里负隅顽抗。可惜这些土暴子不通天文地理:冬季天干物燥,正是火灾频繁之时。村里的木头房子都是上好的引火之物,房顶的茅草更是一点就着。熊熊大火之中,数百土暴子惊叫着四散奔逃,却被砍得人头乱飞。许多董卜兵杀得兴起,连土暴子投降时高举的双手一并砍掉。
这不是打仗。
这是屠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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