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这些规定一向被作为封建法律“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的特权来批判,现在再想想,也确有其现实合理性。
处理正g级罪犯,能与普通罪犯一样吗?
qc监狱,岂是一般犯罪分子所能进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会不会与所有绝对化理论一样,过于理想化了?
注三枪毙犯人,之所以要用刺刀抵住人犯后背再开火,主要目的有三
精确射击,节省子弹,刺刀戳住的位置即为弹着点;
控制枪口与身体之间的距离,防止因为射手过于紧张,枪口与人体过近导致枪口堵塞炸膛;
最后一点,方便补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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