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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三十四章 大会前奏 (3 / 5)

        反方最坚实的论点有两个。一是大明律为太祖高皇帝御制,后世子孙岂敢擅改?二是大明律为国家成法,一隅一地一藩王焉能擅易?

        反方一发难,正方也不示弱,迅速纠集同志军,组成了三个专业战斗组。

        第一个组是文史组。

        他们的战斗方式最文雅——翻书。在书院浩如烟海的史料中查找材料,用历史事实针锋相对反驳反方的论点。

        文史组论证道,太祖高皇帝驱逐鞑虏,并没有对鞑虏裹挟的百姓大开杀戒,反而下令归耕屯垦,让百姓的生活安定下来;兴修水利,种植桑麻,让百姓的生活富足起来。他们考证出,太祖颁旨议定律令的时间,乃是在吴元年(1367年)。至洪武七年,大明律修成,颁行天下。但大明律在洪武二十二年再次修改,并于三十年五月重新颁布,此后再未修订。

        对照文本可以发现,洪武三十年的大明律与洪武七年的大明律差别很大。

        为什么?原因一个是乱世,一个是治世!

        所以史料表明,大明律针对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不同情况,做了有针对的改革,即便是太祖高皇帝自己也是这样!

        第二个组是儒学组。

        他们的战斗方式最干脆——在书院的大门及各个醒目之处张贴大字报。

        大字报一上来就给反方集体扣上了“不仁不义”的大帽子。大字报黑体大字道子曰,仁者爱人,爱人者为仁;子又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宗圣(曾子)在论述先师的思想时,做了这样的总结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如今世子践行仁义与忠恕之道,竟然被一些不仁不义的别有用心的小人指责,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第三个组是佛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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