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姓陈,我的妈妈姓沈,我的爸爸感谢我的妈妈有了我,所以给我取名--陈恩沈。】
三天过后,我去参加了灿烈的葬礼。他爸妈,还有他们家亲戚都来了。我一个人好像与他们显得非常格格不入。毕竟我是唯一一个外人。
快结束的时候,朴妈妈找到我,给我一个水晶钢琴样子的八音盒,说这是灿烈很早就打算送给我但是没送出手的。
我的手有些颤抖地接过,灿烈的妈妈握住了我的手:“恩沈,灿烈从小对你什么感情,我看得出来,他这个人特别单纯,我也知道你一直只是把他当朋友,不管怎么样,恩沈,请你现在开始,忘记他吧,别再记起这些难过的事情,他是我的儿子,把难过都让我们来承受就好了,我和他爸爸打算明天就搬家,以后再也不回来了,我知道你家刚发生不幸的事,你愿意和我们一起走吗?你一个女孩子才十七岁,一个人过的话会很辛苦的。”
我摇了摇头,还是拒绝了朴妈妈的好意,我要跟爸妈待在一起······要在这个地方,等着鹿晗回来···我不能走。
朴妈妈也没有再勉强我什么,只是重重叹了口气,然后走开了。
我转动了八音盒的开关,上面播放着childhood,很安静的感觉,是啊,我的童年,是和灿烈一起度过的······
--【两年后】
“哎,你说什么?《听你》断货了?不会吧!你们书店怎么能这样啊!我的未未女神啊!”一个高一女学生背着书包拉着闺密在前台说道。然后垂头丧气地拉着闺密走了。我拉开了家里的窗帘,看到有几个私生饭蹲在我家楼下,又拉上了窗帘。
两年过后,我渐渐开始找到怎么生活下去的动力,这两年,我出版了一部书,是篇大概二十万字的小说,名字叫《听不见你的声音》,也就是刚才那个女孩简称的《听你》。
写的是我和鹿晗的故事,我和灿烈的故事,我十六到十七岁时候的故事。开始只是有灵感便动笔,后来越写越有灵感,最后正式完结,修改了半年左右,现在出版了,人气非常高,几乎每个书店都买到断货的程度,我好像就这样变成了到哪里都有人追着的明星。
但是我并没有想过有一天真的成为一个有粉丝捧着的巨星,每天依旧过着一件大衣一条围巾就去学校的生活。
我的笔名叫陈初未,刚才那个女孩口中的“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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