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猜猜,那一觉我睡了多长时间。”
马致远夹一大块鹿肉吃了,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伸出两根油腻的手指,“整整两!”
大伙一阵唏嘘,只听马致远继续道:“我醒来的时候,眼前一团漆黑,恍惚一阵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
“感觉脸上一阵瘙痒,有什么东西在爬,用手一摸,肉肉的几条,摸索到电筒拿到眼前一看,娘的,大白蛆啊!
“我那时奇怪了,哪里来的蛆虫?晃着电筒再一看,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前两被我一枪崩去半边脑袋的丧尸,已经生蛆了,那些蛆虫就是从它的脑袋里爬出来。你们,恶不恶心?”
王子轩笑道:“马哥,我真服了你了,你和丧尸同睡在烟酒店里面两,都不怕臭。”
“臭!怎么不臭?”马致远道,“我睡着的时候,根本闻不着,可是一醒来,那像屠宰场经年累月积攒的恶臭,熏得我不愿再多呆一秒。
“我站起来,感觉有些头晕眼花,打开一瓶红牛两口喝完,感觉精神好了许多。定定神,打开一条门缝,用一只眼睛往外张望。
“外面有点月光,镇的街道上,那些孤魂野鬼似的活死人还在。我瞅准空挡,悄悄溜出门,钻进了隔壁的早餐店。
“早餐店里面桌椅翻倒,筷子和打碎的碗渣子到处都是。后面还有一间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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