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腕看表也是上午九点,于是停下汽车朝酒店走去,背包里虽然干粮不少,但自小养成的胃口还是偏好热汤热饭。
雷神懂得要开饭了,撒着欢儿跳前跳后。我刚一抬脚要跨进大门,雷神忽而警觉起来,一口咬住我的裤管。我一瞥眼间吓一大跳,几张翻倒的桌椅后横躺了一头野猪,四蹄抽搐,肚破肠流,三头暴尸背对大门、正趴在地下张口大嚼。
我一下吓得呆了,稍顷,才轻轻提脚,轻轻放下,每退一步,都要听到餐厅中咀嚼声没有停下,才敢再退第二步。天幸雷神机灵,自始至终没有叫出一声,从酒店门口到停车的地儿,短短十米不到的距离,我退得其慢无比,等到回到车上关好车门,感觉整个人都要虚脱了。暴尸近在咫尺,三头一起发难,断无幸存的希望。
我长出口大气,刚要扭动钥匙发动车子,突然嘭的一响,一只筷子砸在前挡玻璃窗上,一抬头,只见二楼大敞的窗户里,七八只丧尸正迫近一名瘦削男子,但他显然也知道一楼的情况,竟是不敢动手。
我连比带画示意男子跳进车斗,发动皮卡驶到窗下,刚觉车身一抖男子跳将下来,三头暴尸已大声狂哮冲出大门,我一脚油门踩到最底,皮卡猛然窜了出去。
疾驰出两三公里后甩脱暴尸,男子拍打车顶示意停下,车未停稳,男子也跳到地下走到前面,他一拍我肩膀:“太幸运了,我完全没想到还会碰得到人,要不是你,我今天可就玩完了,我叫李良,你呢?”
李良年纪三十左右,身体清瘦嗓门却大,“嗨!”他又笑着伸长手臂要去挠雷神的头,开朗的笑容无形中使人乐于亲近。雷神却并不领情,吼的一声,惊得李良急缩回手。
“别这样雷神,这是朋友。”我伸手和李良紧握,“朋友,我也好高兴能看见你!我叫张天翼,这是雷神。”
这完全不是一句客气话,几百公里走下来,在凋敝荒凉的末世看见一个活人,“喜出望外”或者“欣喜若狂”等等成语,都不足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
“好威风的狗儿。”李良笑笑,“你要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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