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从未这样蓝过,碧绿的草地绵延千里,在土丘,在低谷,在玉带般的小河旁。
这里没有多美的风景,只是静谧,无比静谧。除了风呼呼的吹动绿草,就剩下小河里鹅卵石碰撞,声音连绵不绝,应和着篝火上炽烤的羊羔。
羊羔不过三个月大,正是肉质鲜美的时候。当金黄的外壳被撕碎,香气上涌,孜然的美已经融入羊羔身体,小小的一块肉还未入嘴,就开始不安分躁动,拼命的反抗。
一碗马奶酒,土法酿的酒有各种问题,问题中最大的是滋味不如烧刀子烈,也不如汾酒淳。
但这是常章此刻的最爱,他一口马奶酒下肚还不过瘾,非得一碗酒下肚。
暖和烫触碰,奶跟嫩相撞,常章心说若非此刻置身于大草原,他真得说这么好的羊肉,只有草原上散养的羊才有。人工改变了世界,也摧毁了一切。
对了,常章望着天,突然想起为什么自己在草原。
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生活在草原上,也不知道自己乘着骏马,高唱着“套马滴”,用哨音完成每一天的工作。似乎有人要他每天都这样,没人这样说,但事实上是这样,他感觉有人说。
白色的云大朵大朵,常章忽的想起,他曾经说:“究竟是仙界的云好吃,还是地球的云好吃。究竟谁是真的棉花糖味儿。”
他想了很久,终于发现,天大地大,吃饱最大。
羊羔被短刀切片,厚薄均匀,放在棉花糖般的云朵里。常章忽然不想离开了,这里虽然静谧,也只是静谧,或许草原的某个角落有人类的进攻据点长城,再往南是星辰般撒落在中原大地的城池,大大小小,除了都是人力的杰作,其他各不相同。
他想,这地方既然如了自己的意,那就如了他的意,假装不愿意走,实际上还是要走的,不过得晚上一两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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