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则见状,甚为不满,忿道:“劳累数日,捕得这些猎物,如今,却还要将这些野果搬运回去,枉费力气,就没有更好的计数之法吗?若再长时,这些野果烂掉,如何是好?”
隶首无奈道:“如此确为繁琐,但并无更好之法,如之奈何!”
时伶伦在侧,闻二人之言,便过来详观,似也觉得不妥,思虑了片刻道:“如此一顶一的方式却为繁琐,若以一抵十,以十抵百,岂不方便?”
见隶首不解,伶伦索性拿起一根木棍与一颗野果,将野果插在木棍上道:“如以野果当一,木棍当十,如此,不就是十一吗?”
隶首见状,一时恍然,谢过伶伦提醒,便用此法重给于则计量,果然,只需几根木棒与几颗野果,就表示清楚了。
依伶伦的计量之法,执行了一段时日后,隶首干脆就不再用木棍代表事物,而只将其当做一个载体,然后在其上,穿插不同的野果,用来计数。
一颗山桃代表十,一颗山楂代表一,那么十一,只需在木棍上插一颗山桃与一颗山楂,便表示清楚了。
这种计数方式,比一顶一的时候,灵活方便多了。
于是,隶首将这些算筹分门别类,依据野果的不同,或让其代表一,或让其代表十,或让其代表百。
在计数时,只需将野果分类清楚,其所表示的数目,便能一目了然。
然,如此虽可表示清楚每人交领多少物品,但隶首管理的却是整个有熊,数目庞杂,此便需要更便利的计算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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