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也可能是巧合。最好是巧合!
肯定是巧合。
感觉两年前好像有一把飞刀,差点误伤了我。搞得我今天有点语无伦次。但是我现在无比相信,这一切是巧合。
应该是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太把自己当个人物了,我这种扑街,其实都是我YY的。按理说应该是不知道我的。
我肯定是自我意识过剩,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全世界都围着我转,动不动就觉得是和我有关,其实根本就无人在意,根本就是0个人在意。配吗?您配吗,是吧。应该是这样。
不管怎么说,这么多年风平浪静,人家真的是一个很大气的人。
我记得某一年风头很紧,写内娱某些女明星的书和谐了大半。大家应该有印象吧?当时据我得到的消息,好像是某个我不能说的经纪公司,直接把律师函寄到起点了,反正当时搞得华娱类型非常惨。
对比之下,我把角色都写成这德行,啥事没有。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你看,我粉的人,那一定是非常有格局的。所以我是粉丝,不是黑粉。
这些事已经过去了,但是我现在后知后觉,认为我还是要有一个表态。万一真的有什么事,起码能证明我确实认错态度良好。
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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