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铃也跟着笑了笑,然后说:“我们叫做白酒,因为是大部分白酒用米酿成的,所以也称作米酒。也有用高梁酿的白酒。在我们的宴席上,白酒是最受欢迎的待客之酒。它有很多不同的品牌,就像你们的威士忌一样,而且价格从几元一瓶到上千元一瓶不等。像酿制年数长达几十年的茅台酒,是上万元甚至更贵的。”
蓝铃说完看了看Richard,又说:“不过上万元的白酒并不常见,还是你们国外的洋酒和正牌葡萄酒价格不菲,那些好酒动不动就要几万元,十几万元一瓶。”
Richard听了笑了笑,说:“美好的生活的确离不开好酒,适当品几口酒是怡情的。其实不管酒贵与否,想好好地喝酒,要看和什么人一起喝,喝酒时的心情是好是坏。”
“嗯,我们古代有句话也是这样说的:酒逢知己千杯少。意思有相遇知音,千杯不醉的酣畅淋漓,也有知音难求,一醉方休的豪气。”
Richard听到这想起了一件事,发现蓝铃面前那些酒杯里的酒到宴会结束时一杯也没喝完,而且好像整个过程中,蓝铃从来都没在自己的杯中加酒。
于是Richard委婉地问道:“如果在宴席上对方不喝酒,那又是什么意思?”
“如果在正式场合,一方喝,另一方不喝,那不喝的一方是不礼貌的,会让人觉得不懂尊重。”
“那两人一起喝酒,指在初次见面,那在中国会认为是证明两人的友谊吗?”Richard想起了刚才敬酒时,麦局长说的话,同时又想不明白为什么蓝铃不和大家喝酒。
“嗯,至少是证明友谊的良好开端吧。”蓝铃这时也想起了陈主任帮麦局长翻译时说的那句话:“大家一起喝了酒,就是朋友了。”
蓝铃说完看了看Richard,怎么Richard一脸疑惑的样子。
蓝铃低头想了想,又说:“在我们古代,如果两个人很投缘,结成了友谊,他们想加深一层关系,就会结拜为兄弟或姐妹,从此胆肝相照,成了一家人。在结拜仪式中,他们会一起喝血酒,就是划破手指把两人的几滴鲜血相融于酒中,然后把酒一饮而尽。可能是这种江湖义气的文化一直得到大家认同,所以流传到现代,大家想交朋友,虽然不用划破手指,但是仍然以酒为礼,相约成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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