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胡乱找个巷子一头砸进去,然后纵身翻入一间民宅,这间民宅里养了只大狼狗,正恶狠狠瞪着我,作出进攻姿势。
我抬手就是一刀,捅进大狼狗的咽喉。
我本想就这么潜入这间民宅躲避,但转念一想,金烈的鼻子要比一般人灵敏的多,狗血没准会把他引来,只能从另外一侧翻出去,寻找合适的藏身地点。
……
身后,几百米外。
金烈不紧不慢的进入小巷,表情非常淡然。
是了。
对于金烈来说,我不过是只穷途末路的老鼠,对付老鼠,需要很紧张吗?
……
俗话说的好,伟大的头脑,总是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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