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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尴尬论 (1 / 3)

        十二月底了,贼冷。

        一上午,狄三手已经走遍了贯穿晋州城的整条南北大街,作为一个贼,一个很厉害的贼,他已经偷到了十六个荷包,早已是装得满满的,他碰运气正准备偷上最后一次便收手休息,结果却碰到了吴离烽,这个身无分文的穷酸小子。

        狄三手以偷出名是因为一来他很勤快,二来即使他偷的再多再有钱他也还是很勤快,几乎每天都要出门去偷点东西回来,过一下手上的这个偷瘾。当然,他从未被抓过,比他差的打不过打,比他好的懒得打他,因此他也算是在此道上鼎鼎有名。“三手”便是道上人夸给他的外号,偷窃犹如有三只手一样快如闪电,不过一两息就能在照面这人全身上下搜遍,身上文钱多少,挂饰等等,都能给一下子抖搂过来,这便是他的本事。

        但一个贼,一个很厉害的贼是怎么体会到冷的呢?

        狄三手本以为穿着这么体面的小子怎么也得是个世家小公子出来闯荡江湖的,觉得自己起码有作为前辈的资格教育教育他,于是便上前去摸索他,谁知道他一身啷当都不响一下,冷风吹来的瞬间,狄三手的脸上都起了寒,他觉得一个偷一个身无分文的人是对自己这个行业最大的耻辱,作为一个伟大的盗中圣人,他觉得既然是他瞄错了人就要敢于认错。

        于是他又往那个小子身上放了一两银子,这是认错。

        然后在离开的那个瞬间,他又拿回来了,这是本能。

        吴离烽没多大注意,大概是饿昏了,这个人怎么老跟着他,都碰面三四回了,吴离烽看了一眼他,那人就直接走了,头也不回。

        吴离烽正在往南城门走去,准备离开晋州城了,毕竟聚贤庄在这里势力很大。

        除了一短打身的侠客派头,他什么都没了,晋州城内又不好大张旗鼓走来走去,他在一旁走着,突然就闻到了烧鹅的香味,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前几天的老地盘——如家客栈。对面正是蜀圣帮的龙虎堂,看来蜀圣帮落魄得也就只剩下这个龙虎堂了。

        吴离烽没法再像之前那样随意恣肆吃烧鹅了,因为他没钱,穷酸,可能连一小碟子茴香豆都买不了。

        他看向客栈里面坐食的人,结果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书生。

        李恒正坐在如家客栈里,桌上有酒有菜,他也毫无之前那副落魄模样了,穿得还算干净体贴,更让吴离烽惊讶的是竟然还有一位姑娘与他坐同一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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