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他实在太过于普通了。一个普通的老头子,头发花白,手骨磷瘦,衣着朴素,活脱一副路过避雨的农夫打扮。
他现在已经吃完了那碗清汤面,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
他喝完之后,抬起头来,众人才看到他有一只眼竟然是深陷下去,眼珠子早已不见,只留下一个深不见底、叫人发毛的深洞。
马骑风淡淡地问道“你是什么人?”
老头嘿嘿一笑,道“要命的人!”
“要谁的命?”
“谁的命我都要!”老头话音刚落,天边突然打了一道闪电,接着是轰鸣的雷声。
几乎是在雷光闪起的一瞬间,老头已拔出之前那客人被孙无艳甩到桌子上的刀,然后一刀就砍下了那客人的人头!
从雷光亮起,到人头落地,不会超过两个呼吸,可怜此前嚣张跋扈的客人,至死也明白是怎么死的。
而老头子在杀了一个人之后,似乎唤醒了身体内某种巨兽,低头看着手里的刀,随着他慢慢抬头,所有人都感受了一种压迫心脏的“势”!
刀尖慢慢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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