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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再遇香主 (1 / 5)

        游默没有去图书馆。

        这主要是因为901班的那五个家伙把他给兴奋到了。当晚出了办公楼,他就一路小跑回了宿舍,生怕被什么人给逮回去,让他重新立一份退部申请。

        没有去图书馆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当毛人族的领地界碑出现在出山口时,他的想象是这样的:

        毛人族,顾名思义,应该是毛发旺盛类似猴子猩猩之类的族群,或者是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炸毛的族群,后者干脆就是一支毛姓大家族,但第三种情况应该不可能,毕竟有点文化的家族长,一般都不会将自己的族名起的如此烂俗。

        然而,他忘了,现实本就是个长大不的孩子。并且,这个没长大的孩子最爱干的事儿,就是打他的脸。

        “无忧大陆出现伊始,毛人族就已在毛人谷聚居了。和其他居住在森林里的土著民族一样,他们是典型狩猎采集部落,部落族长是全族领袖。毛人谷处于中部平原和东部森林的中间地带,各种动植物资源丰富,其中最有名的特产,便是鲛鳝。”

        林肯顿了顿,继续充当大百科全书,“鲛鳝只生长在毛人谷,具体情况,书上没有写。据说鲛鳝肉,对增强人的体质有显著效果。任何虚脱休克的人,只要小尝一口鲛鳝肉,都能满血复活。白狐一路躲入毛人谷,想必也是冲着鲛鳝来的。”

        “那毛人族这群人,到底是什么情况?有没有什么特别的风俗习惯?比如吃人?”游默虚心请教。

        “特殊的风俗习惯肯定是有的,但没有吃人这一项。受地理环境影响,他们身材比我们稍小,毛发稀疏,皮肤光滑油亮,呈标准的小麦色。虽然他们不喜欢与其他人交朋友,也不喜欢别人到他们的领地上做客,但他们性情相对温和,绝少与附近的部落和村镇发生冲突。他们穿亚麻织成的简单衣物,戴彩色鸟羽编织的头饰,磨野兽的骨骼做饰品和工具,搭低矮简单的茅草屋居住。总而言之,他们与我们很相近,但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群。当然,这些都是书上写的,具体情况怎么样,还不好说。”

        既然完全与自己的想象不相符,游默也就懒得多揣测。只要不吃人,其他一切就都好说。虽然性情可能古怪一点,但比起疣猪、蜘蛛、幻狐之类的怪物,肯定要好相处得多。

        爬上界碑,捧眼极目远眺,侧卧在玉门山下的毛人谷,仿佛一条青绿相间的腰带,紧紧勾勒着大地之母的腰腹。

        阔叶林密集,空旷的地方并不多,看不到建筑与村落,更不知道对方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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