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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七章、死的憋屈 (2 / 5)

        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比吵豆子还要密集,劲气横空,秦胄立刻让亡灵大军散开,别殃及池鱼了。

        枪的长兵之王,走的刚猛、厚重的路子,但是一根银枪在流浪的蜗牛手中使出,却是迅若疾风,快似奔雷,在力量和速度之间,似乎偏向速度。如旋风逆转,飘忽诡异。

        小刀对于刀道极有天赋,刚刚走出新手村的时候,就敢相差十多级挑战老手,而且是一人单挑好几个,经过这么久的磨炼,刀法已近大乘,大巧似拙,似缓实快,动与静之间的转换,浑然天成。

        往往流浪的蜗牛以为他力道用尽的时候,血饮刀却传来一股巨力,震的银枪几乎跳了起来。攻敌之必救,这是小刀的破山刀的最大特点,有种传说中奕剑术的味道。

        银亮和血芒每一次碰撞都能站发出一蓬火花出来,声音远远地传播出去。开始的时候,流浪的蜗牛还能凭借龙马的力量和小刀针锋相对,以快打快,小刀浑身似乎被银光包围,几乎看不到身形。

        三十招一过,流浪的蜗牛的劣势就显现出来了,骑士崇尚进攻,但是过刚易折,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龙马的力量在天底下的坐骑里面都是排的上名字的,加上骑士本身的力量,两者相加,白骨巨魔都是一击必杀,况且玩家。所以流浪的蜗牛向来不会考虑三十招之后的事情。

        但是遇见了小刀这个刀道天才之后,流浪的蜗牛立刻发现了自己的缺陷,五十招之后,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小刀转守为攻,血芒大盛。每一道光芒都刺破天空,把天空都映照城了红色,大地震颤。

        “可惜了一位高手。”

        布谷鸟脸上带着叹息和一丝可惜,七十招,也就差不多可以见生死了。

        龙马突然掉头,转身就跑,速度如电,眨眼就跑出了二百多米,小刀没有一丝犹豫,一刀挥出,破开前面的空气,人已经射了出去,比龙马还要快上三分。强大的气势比山岳还要沉重,血光如瀑。

        “回马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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