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奔跑,一百公里是个什么概念,马拉松全程距离的两倍,还是全速奔跑,要是没有丧尸的超强恢复力,我早就跑到虚脱断气了。
这可真是千里寻夫啊,我心中感叹,末世里女主只能当男主使,男主那必须是超人类的存在。
顺着残留的车轮印,我追踪到一座小镇,这里离省会城市比较远,天空中飘落的红灰变得稀稀拉拉、好像毛毛细雨。
不知道他们在镇子周围布下了什么防御措施,打眼瞧着根本没人看守,越是这样越说明他们守卫森严,我没有贸然闯到镇子里去。
没过多久,红灰终于停了,视野变得开阔,我在见镇外守了一个多钟头,发现这个镇子热闹得很。
它让我想起了黑市,总有车辆进出,大部分是货车,车箱用钢筋加固,里面装的肯定不是普通的货物。
我一路追来就怕发现老乔和古昱的尸体,直到靠近这座镇子我才安心,他们应该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既然被带回来了,说明汤姆的猜测是对的,他们留着老乔有用,也许他们也想研究芯片,总之古昱跟他在一起比较安全。
抓捕六脚怪,进进出出的货车,难道他们也在用丧尸做实验?
我观察了一阵子,意识到想要进镇的唯一办法就是弄辆货车,我退到了镇外的公路上,在路边蹲了四十分钟,终于等到一辆车速较慢的货车,司机好像喝多了,车子开得摇摇晃晃。
进镇检查的时候需要对货车进行扫描,藏在车底下或车顶上,都不是好办法。
等货车开到我近前,我一跃跳出藏身的草丛,枪口瞄准驾驶室的挡风玻璃,大声喝止司机停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