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相处,不到三个月。
与他分离,五年零八个月。
与他重逢,六个月零三天五小时。
与他结婚,第一天零一个小时二十五秒!
我是刘小萌,或许很多人已经忘记了我的名字。
但我却无法忘记,在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里,那个从天而降的身影。
我的那个他,不是盖世英雄,也没能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只有一个瘦弱身躯,却能够在我面对危险的时候,勇敢的挡在我前面。
用自己刚赚回来还没捂热乎的钱替我赎身,哪怕仅剩的一块面包也会强塞给我,并且坚定的告诉我,他吃过了!
嘿嘿,不过很多时候他刚说完这话不久,就会被自己的咕噜咕噜响的肚子瞬间打脸。
那段日子虽然很短暂,但是我却十分满足。
在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我们遇到了暖暖姐,因为她,我们有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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