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小爷也非常厚道,没有狠狠宰慕初笛一脖子血,而是很地道地去了一家火锅店。
火锅店处于四环,距离市中心有一定的距离。
四周环境很不错,近山近水,来往的人很多。
古老的招牌,店里所有的一切都洋溢着历史的味道。
东西都是有一定的年纪,幸好很干净。
慕初笛没有想到,霍铮竟然会到这种地方来吃东西。
“不嫌脏吧!”
霍铮话虽然问了出口,却没代表他有换地方的意思。
老早就伸手,把伙计叫了过来。
“怎么会,很干净呢。以前我最喜欢跟朋友一起来这样的地方。”
她跟夏冉冉可是跑过不少偏远的地方,找这样的老字号的店铺找吃的。
“该不会是前男友吧!”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