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我实力不济,差点丧命于犬口,若不是书放兄弟搭救,恐怕不仅是我,就连虫虫也无救了。”
书放点了点头,暗赞郑子的细心和推理,竟能猜到是他出手的手。书放这个时候看了看他脚边的小宠狗。小宠狗此刻和它主人一样,初步的治疗好了伤病,只差静静疗养。
“郑子,你为何叫它虫虫?莫非要有一番故事。”
郑子笑而摇头:“这倒没有,只是我九岁那年,上山采野,在一片空旷林中,鲜草肥嫩,想着或许有蕨菜,便发现了在一旁逗着虫子的虫虫,我也不会取什么名,就叫它虫虫了。”
小宠狗听得自己的主人聊起过去,便围着郑子摇着尾巴,似乎一切的不愉快都忘记了。
书放微微一笑,他知道,狗并不像鱼那样,只有几秒钟的记性,因此,能做得到如此,和周庄鼓盆有什么区别呢?
都是很看得开的人。
他心里暗暗点头,有其主必有其从,按照药春儿的说法,郑子的好友是在六七岁的时候死亡的。从那个时候算起,两年后郑子才遇到了小宠狗,在此之前,他都是孤身一人。
突然有一个小伙伴,自然是兴奋无比。
而这一陪伴便是六七年,六七年的友情,说什么也是珍贵无比的。更何况,这小宠狗和郑子实在类似,简直就是知己,友人是知己,这太幸运。
书放和郑子去了山后,山后有一处流水,流水的源头是山泉。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