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见过了武媚,心里就更是满满的想着武媚。
李治想用妹妹衡山公主(后被封为新城公主)的婚事,来试探朝中大臣的态度,为的是能早日与武媚成婚。
衡山公主是李世民最小的女儿,贞观十七年(643年),许配魏征长子魏叔玉。同年,婚事取消。贞观二十三年(649年)二月六日下嫁长孙诠长孙无忌从父长孙操之子,长孙皇后与长孙无忌的堂弟,因太宗(李世民五月去世,婚礼中断。
朝堂之上,李治环视了一下朝臣们那不见内心的眼睛:“朕因公而褪下丧服,朕想准衡山公主于秋天,守孝满一年,完成先前未完成的婚礼。女子的青春有限,想必父皇泉下有知,也不会怪罪。”
长孙无忌倒是一言不发,不表示赞同,也没有反对的意思。此事牵扯着他的堂弟,为避嫌,他也不好说什么。
却不曾想,遭到了于志宁的反对。于志宁上书:“汉文帝立下不必穿丧服三年的制度,本来是为了天下的百姓。公主服丧本应穿上粗麻布做的衣服,纵使援照汉代旧例脱去了丧服,哀情怎么可以随着旧例一下子就改变了呢,请待三年服丧期满后,再批准成婚。”
于志宁原为隋朝冠氏县长,后投奔唐朝,担任渭北道行军元帅府记室、天策府从事中郎,位列秦王府十八学士。后任太子左庶子、太子詹事,教导太子李承乾。李承乾被废除后,宫臣皆因牵连而获罪,而于志宁免于罪,加封为光禄大夫、燕国公,监修国史。李治被立为太子时,于志宁被封为太子左庶子。李治继位后,于志宁升任侍中,又任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燕国公。
可以说,于志宁是李治的左膀右臂,他的意见,李治不能忽视。
无奈之下,李治只好赞同了于志宁的上书。
这条路走不通,李治只好还从皇后那里想办法。
退朝后,他慢慢地向皇后的寝宫走去,一路走着,一路想着:“朕应该去看皇皇后,让她帮朕把媚儿接入宫中?不行,朕还是得冷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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