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县城的法庭不得大城市的正规,双方连律师都没有请。
只是普通的离婚案,又没有什么财产纠纷,实在没有必要花一笔冤枉钱。再说不管是思如还是王林现在都是穷鬼。
没钱。
思如的诉求很简单,离婚,她可以什么都不要,包括孩子。
酱。
法官听着原告的陈述面没有一丝波动,显然这是一普通的离婚案,像这种案件她一年得入手一二百例,早习以为常了。
合则聚,不合则离。
这年头离婚多常见呐。
思如很快陈述完毕,很平静的说道,“因此,我要跟他离婚。”
但在法官跟一众工作人员听来无非是些生活琐事,没有家庭暴力婚内出轨也没有赌博吸毒借高利贷,无缘无故的。
感情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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