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后来又觉得他太呆板,迟钝,仿佛整天就是呆在书里的死迂腐。不跟人接触,不懂暧昧,不会怜香惜玉……
各种缺点,也不知道是不是年少爱情自尊受挫之后心有不甘的编排,总之,邹斯也确实是那样的人,看上去不近人情。
常年简单的衣裤,不到半个学期在外面看到他勤工俭学的身影,似乎一切的喜欢都变了些味道。
洪艳曾经也有非分之想。
老师总喜欢每隔半个月重排一次位子,某次刚好排到她和他前后桌。
有天体育课散后,她一个人回教室喝水。少年已经一米七几,坐在课桌前微躬,洗的泛黄的白衬衫,表情很认真的做自己面前的数学题。听到声响抬眸看了她一会儿,浅咖色的眸子,安静的不带任何意味。
那种认真,让洪艳的心在那一刻频率过快。
心思来得快,去得也快!
就在当天下午,老师收数学试卷,洪艳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邹斯,我有几个题不会做,借我抄一下,求你了。”
女生放低姿态,摆出自认为最萌的表情,不料遭受到最无情的打击,抽走卷子,冷淡的瞥一眼,无视而过。
尼玛,那一刻,生出的些微心思,全部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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