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道这档综艺节目是被老林他们接手之后,我就想着,成为这档综艺节目的冠名商。
可是老林跟我说,这件事还得您点头才可以,所以今天就先约着把这事说道了一下。”
“嗨,就这事啊?”
刘子夏哭笑不得地说道:“这档节目本身就是林叔的公司制作的,我是靠‘技术’入股。
对这档节目只有分红权,不参与具体的经营,反正别让我少分钱就行了。”
“不对吧,我记得合同条款里面有标明,任何冠名以及节目买卖……都得经过你的同意才行。”
林学峰皱了一下眉头,说道:“我要是私自签约的话,那就是违约,赔偿金可不少呢。”
“有吗?”刘子夏愣了一下,道:“没事,那是针对别人,陆总不是外人。
只要陆总公司的产品不弄虚作假,不坑害消费者,这个冠名商的名额就给您一个。”
刘子夏确实不知道合同里有这个限制,再说合同都签了这么长时间了,谁老记着里面都有哪些条款?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