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个人名义发的,却写了报社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个人信息完全没有透露。
她低下头想了一会,小声地和室友商量:“芬,你说我到底要不要写封信投给报社?对方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
于芬对此持谨慎态度,摇着头说:“先不要急着写,万一是坏人利用帽子来引你上钩呢?帽子是身外之物,不值得拿自己的安全冒险。”
林觅走到柜子前打开门,翻出去年买的帽子,越看越失落,觉得款式和做工都不如丢失的那顶好。
想起生日那天,父亲把帽子从礼盒里取出,亲自在镜子前给她戴上,那一瞬间觉得自己成了个公主。
没有帽子怎么行?何况还是有特殊意义的礼物呢?
她心里又有了点侥幸:要不就赌一把对方的人品吧。
既然捡了帽子还能花钱登报找主人,说明人家也没那么坏。如果那人贪心爱财,绝不会这么自找麻烦。别说把它放到女士精品店挂着出售,就是随便拿到当铺里都能换钱用呢。
她从桌上取了笔,摊开信纸望着室友说:“还是写信吧。如果那边有回应,你替我去领好不好?”
于芬听了连连摆手:“我可不敢去,最好也不要叫其他同学,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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