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时,有人站了出来,她说道:“不是小雅偷的,小雅那个时间段跟我们在一起!”
说这句话的,是程冰晴。
程冰晴很清楚的知道,小雅在那个时间段,跟着她和叶若眉一起出去走了走,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偷班费!如果自己也像那十几个人一样,那不是助纣为虐了吗?这已经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问题了,如果真的帮曹菲陷害别人,那么自己也是帮凶!她有自己的底线,这种缺德事,她绝对不能帮着做!
这时,旁边有人低声提醒程冰晴一句:“别这样,曹菲你惹不起的!”
程冰晴却坚决的反驳了那个人:“这不是惹不惹的起的问题!这么缺德的事,如果我帮着做,我就是在犯罪!”这个罪指的不是刑法里的罪,而是程冰晴心里的“罪”,不管法律上这有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在她心里,这都是一种罪!让她助纣为虐,她做不到!
她当然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她初到二中,没有人脉没有根基。得罪了曹菲,有可能曹菲会用她的影响力排挤程冰晴,更有可能曹菲会找人打她。但是这些,她都不怕!就是死,也不能做这么缺德的事!
课堂上当然是进行了一番唇枪舌剑,具体说了什么,就不仔细写了。总之,老师最后不敢确定是谁干的,不了了之了,用专业点的词汇来说就是,证据不足,案件暂停。
但是,这件事可没那么容易完。
下课,曹菲想要去打程冰晴,结果不用说了,一下子程冰晴就把曹菲打倒了。
结果,放学曹菲叫来了一帮人,有男有女,总共二十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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