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润的脸色更冷。
回到居住的院,晨光掏出南宫申送给她的玉佩在太阳光底下瞧,不愧是雁云三大家族,玉佩的用料是最上等的羊脂玉,玲珑无瑕,莹润光泽。
正看着,一只白皙的手伸过来,夺走了她手里的美玉,握在掌心中,片刻之后再张开,好好的一块美玉已经化为一把粉末随风飘散了。
晨光哑然,望向沈润的冰块脸:“这是人家的祖传玉佩。”
“反正他也传不下去了。”沈润的语气冷冷的。
“为这种事也值得浪费功力?”晨光不以为然,对那种不入流的角色他也至于生气,真闲呐!
“为那种不入流的角色也值得卖弄色相?”
“顶多是‘耍弄’,怎么疆卖弄’,我还需要‘卖弄’么?再,我是为了防止他突然跑去丰城穿帮了才和他约定时间的。”
沈润冷哼了一声。
晨光瞅了他一眼,伸手去扯他的脸皮:“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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