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坐了一会儿,突然站起身,一言不发地出去了。他们听到她在帐外让人备马,之后马蹄声响起,她出了营。
......
晨光纵马去了江边,在江边岩石坐了一会儿。她倒是想想点什么,却连一个字都想不起来,脑袋里空白一片,索性放弃了,任自己陷进苍白的安静里,直到她的手无意识地伸进袖子,摸到了前臂上的疤痕,之所以无意识,是因为她最近常常抚摸这道疤痕,就快要成为习惯了。当指尖触碰到凸出来的皮肉,她突然身体一震,如梦初醒。
她抬起手臂,借着阳光,望着皮肤上那道仿佛变透明了的伤疤。
她就像是一盏破了的羊皮灯笼,薄且韧,从前她认为虽然灯笼破了,但还能照明,就算不是照得很亮,只要还能亮起来,就不算真正坏掉,苟延残喘亦分长短,她还是有时间的,她不急。
可是现在,她第一次感觉,剩下的时间太短,太促。
若不能辉煌地死去,她这可笑的一生岂不是真的就要变成一则笑话了?
她不是没受过挫,她这一生受过许多挫折,心理上的打击,身体上的重创,无数次在生死间徘徊,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她觉得就这么死了太没意思,在她有能力将她的死亡装饰成一场震天撼地、辉煌壮丽的盛典之前,她是不会死的。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良久,她站起身,牵过马,顺着原路往回返。
走到半路,前方,一棵榕树下,有白马正甩着马尾悠闲地吃草,一个白衣人长身玉立在树下,静静地候着,见她归来,莞尔一笑。
晨光微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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