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出纸,想了想,写下了她的要求。
作为自由化妆师,沐星会跟经纪公司签三年的合同,这三年之内,每逢大型活动,她可以为林捷化妆,也可以给公司的其他明星化妆
化妆一次的收费,按照业内的平均标准高三成。
然后如果明星们是要参加真人秀或者是综艺节目,需要长时间跟踪服务,收费也会另外计算。
还有公司不得强制沐星出差,更不能强制她做特别多的工作,因为他们只是合作。
每次化妆前,沐星都可以提前过来准备,但是绝对不会受着经纪公司的管制,因为她是一个独立的存在。
至于三年之后的事,三年之后再说。
立哥看着这个简约版是合同,也是无语了。
他反问沐星,“沐星,你这不也是霸王条款吗?”
沐星坦言,“其实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是你和公司先开始的。”
她虽然习惯了给林捷化妆,但是也不是非林捷不可。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