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孩选择的冲锋路线极准,似乎咬死了这支黄巾贼的头领,猛然一家伙冲出来后,登时就将慌乱逃命的黄巾贼又吓一跳。随后,在一群少年兵在那些黄巾贼群中,就如虎入羊群般大杀四方起来。
领头这小孩大刀挥出,如怒龙出海,威不可挡。那些成人黄巾贼不是没有抵挡的,可却没有一人是这小孩一合的对手。大刀带着强劲的力道砍断那些人的武器,随后带着他们的人头飞上天去。一时间,这小孩在这个战场中,竟如一位乱世的杀人狂魔般令人目眩神驰。
更令司马健睁大了眼睛的是,小孩身后的那些少年,虽然穿得是补丁上打着补丁,但战力很是不俗。年轻的面容对待鲜血和残肢断臂,根本没有半分多余的感情,跟随着前面那威猛小孩猛打猛冲,很有些百战老兵的意味。
“镖头,我们也冲去杀上一番?”老吴看得坐不住了,眼瞅着那些黄巾溃兵根本顾及不上自己这些人,他居然还想着上去捡捡漏。
“嗯,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司马健条件反射地回了一句,但随后思忖了片刻,又拉住那些即将冲出的苍头们,吩咐道:“不过,我们司马镖局,可不是做这些很没有技术含量事情的组织,来来,你们都听我的吩咐……”
而这时黄巾贼中,孙仲感觉自己好像日了狗。那种憋闷和愤怒,让他气得简直要七窍生烟起来。
他是豫州本地人,生性凶狠好斗,不愿种地靠天收,就喜欢纠集一些泼皮无赖欺诈良善。假如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可能也就盘踞一方山头,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然而,黄巾起义的消息,让他看到了出人头地的机会。
跟着当地的仙师学了几句唬人的话后,他稀里糊涂就成了豫州这一方的黄巾渠帅。唐周那事发生后,他接到天公将军的密令,在豫州发动起义。原本满心准备着做出一番功绩,再同其他各方大军汇合,当上个人人敬仰畏惧的将军。
事情初期进展得倒也不错,手下百十号人自从裹上黄巾后,果然如滚雪球般拉拢了数千名泼皮无赖,声势一下壮大不少。然而,当他听闻豫州之人都要迁徙避难时,就准备做上一票大的,好在其他大帅面前露露脸。可想不到,这一下,却啃在了硬骨头上!
与那些村落乡里的百姓不同,这支迁徙大队遇到自己后,非但没有吓得四散而逃。反而在一个壮大汉的带领下朝自己冲了过来,自己上前迎敌,只一招,就被那大汉连看都不看,直接连人带马一拳将自己轰飞在了地上。
然后,就是兵败如山倒。自己几千号人马,被那些人一直撵着跑。而跑到半路的时候,一个屁大的孩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杀出来的,又杀的自己这些人屁滚尿流!
孙仲这时候有些反应过来了,自己打劫的那支迁徙部队,看起来就不像寻常的大户和百姓。带头攻击的那些人,攻击有板有眼,分明是那些士族大阀家中养着的私兵。而且,跟随着的百姓似乎还很爱戴那些士族大阀,自己虽然喊出了黄巾军的旗号,却根本得不到他们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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