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辰见着比自己大上至少十多岁,还是刑侦支队队长的薛天翔,不自觉的羞愧了起来,握紧手枪,盯准了前方,终于,又等待了一个小时后,一辆大众汽车,打着远光灯,在黑夜中行驶而来。
汽车远光灯的灯光,十分刺眼,眼睛根本就来不急看清楚车内人的样貌,只听到汽车猛打方向盘调头的声音,薛天翔当机立断,嗖的一下,一颗子弹,打中了小汽车轮胎。
并对着自己一队的兄弟们说着:“快,抓雷州,绝对是这个家伙,他就在车上,抓活的,一定不能让他跑掉了。”
薛天翔话音一落,莫辰是第一个冲出去的,他三步作两步,像匹野马一样,冲到了小汽车面前,小汽车内果然有着一个人,正在敲着汽车窗户。
嘴中还在不停的骂街:“靠,可恶的条子,枪法居然这么准,黑灯瞎火的就能把我车胎打爆。”
这个骂街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雷州,待他费力弄坏车窗,跳出来的时候,却发现,一群警察,同时都拿着手枪和手电对准了他。
莫辰当时还喝了雷州一声:“蹲下,手抱头,不要试图反抗。”
可是一个亡命之徒,杀人犯,已经对自己的生死不在乎的人,又哪会乖乖听你一个警察的话呢?
他迅速的摸出自己仿五四手枪,准备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他的动作很快,甚至比有的警察就要快,他的枪口,对准了莫辰的眉心处。
可就在他刚对准的时候,一颗子弹呼啸而来,打中了雷州持枪的手,雷州哀嚎一声,抓着自己血淋淋的手,痛苦的呻吟着:“啊,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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