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冷,他穿了一件灰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黑色的衬衣,领口上有暗色的刺绣纹路,透着神秘的清贵。
“没想到,你还会做木工。”他轻笑,嗓音一如往日的清润温柔,似冬日里的红茶。
周小鹿错愕地盯着他,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肩上的羊绒披肩,披肩实在太暖和了她有点不想拿下来,但是她又赌了一口气,不想收他的礼物。
元暮时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在她伸手拽披肩的前一刻,抓住了她的手。
“看在它跟着我漂洋过海,辛苦来到你身边的份上,就赏脸让它呆在你的肩膀上吧。”
几个月不见,她猛地看到他,心竟然不自觉地软了一下,发现自己并没有之前那么生气了,对于他的温柔和宠溺竟还有一丝怀念,就那么一愣神的功夫,元暮时已放开了她的手,捧着她的外卖在吃。
看她在盯着他看,他抬头,笑得很无辜,“我可是在这个设计师的工作坊盯了八个小时,才拿到披肩,然后马不停蹄搭飞机飞回来,一下飞机,就来了你这里,以确保你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得到这个披肩的人。完全没时间吃饭,飞机餐也不好吃,现在快饿死了。”
周小鹿低头看自己肩膀上的披肩,果然在披肩不显然的边缘看到了设计师的签名,并且是TO签,写着:给小鹿姑娘。
心似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软得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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