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秦枫突发奇想的这个公司,不仅要给华夏纳税,接受华夏的定期调查和全权监督,也要向南越交一定的税款。因为在这个国家的海域附近,秦枫的零零零号海上养生会馆,是被它们保护的,秦枫当然要给它们纳税。
而这也就是此时海上新型业务的国与国、国家与商人之间的某种默契。
该怎么说呢?也就是说,到了这个年月,商人们已经开始朝海上拓展商务了。
他们可以在领海,也可以在公海做生意。
但不管是在哪儿做生意,都要接受那条船注册国的监督和定期调查。
这个事儿,还没有被写进有关国际商务法律里面,但却在商人和国家之间,形成了默契。
老百姓还不知道,未来的海洋,会成为新的商业战场。
因为地球人口越来越多,环境越来越差,土地不够用了,人们能不把目光放到大海之上吗?
所以就有很多手眼通天、敢于吃螃蟹的人,已经开始朝海上拓展了。
没有明确的法律,去约束那些在海上做生意的公司和商人。
但他们却要接受更严厉的“暗规则”约束。——国家不仅会用地面上的商业法律去针对他们,还会定期派遣人登船,去查他们。哪怕是跑到公海,也有秘密的商业调查人员,去前往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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