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分手?”
“嗯”
“你的男神不是对你服服帖帖的吗,昨天刷到微博更新了。”
“哈,是说,我把原来的别克威朗坐驾换成宝马系。”
“你这个土豪……吓我一跳,不过你还真是棒棒哒。“溢美之词无需多,她们友谊小船简直是鲁班出品,十分坚固。
“当上白富美,开上了宝马,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找到了传说中的高富帅。”
“还收割了白马王子啊,这个三年之约,显然是你胜出嘛!”
“语雪,我觉得我们是打成平手。”提拉米苏s真心欣赏凌语雪,这是人生路上最强劲的对手,也是最值得信任的闺蜜。
这些年关注到凌语雪发布的信息,她现在应该还不错,嫁得好也干得不错。在广州坐拥市中心100平米以上的商铺和越秀区最好的学位房;投资了一些项目;本职工作上拿到的奖项多如牛毛;最近她们家开了一间工作室,她在当中兼职扮演策划的小角色。一切都顺风顺水。
三年后的提拉米苏s,走遍了全世界很多个国家,看了很多的风景,写下了很多的文字,认识了很多的人,而最重要的成就是,一直默默喜欢了5年的男神在法国的巴黎铁塔之下,牵起她的手。她骄傲地认为,这是目前修到的最高学分,虽然这时候的她,依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生物,脑回路十分清奇,思维方式已经超越常人所裂解的范围,她写的文学作品,思想前卫,能考虑大众小众可能的关注点,并且成功创办了自己的文学社团,有了自己的文学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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