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妖孽原来嫌我不美啊,原来在他心里都不觉的我美呀!
天天黏黏腻腻甜言蜜语的哄得我还以为自己是天仙了。
哼,是可忍孰不可忍!
白眼珠子一瞪一瞪的扫在他赤膊光膀的身上,竟有点卑微,这夫君确实是少有的俊,既俊朗又魅惑,既能做硬汉又能当暖男,出去能同生共死在家能下厨做饭,也算亿里挑一了。就自己这样的,人不出奇貌不惊人,方下巴双眼皮儿市场上的大众脸,步行街一抓一大把,也确实是难为了他将就。
恩?将就?咳不是我追他的!
恩?难道不是自己千里迢迢追到梓荫山妖界的吗?
不是!自己怎么把自己的地位定的这么低,他先引诱姐姐我的,他找了我那能说是将就吗?姐姐也是有一身功夫的。
当然,各种功夫!包括滚床单的技术也在进步!
顷刻间思绪翻飞,脑回路增长,自从和青墨呆时间长后戚小梦发现自己确实变聪明机智多了。
青墨在沙棘中扒拉一个来回儿,选了一处绿色最浓的地方:“就这了,呆瓜,你不用跟着我,躲在阴影里。”话落,感觉不对劲儿,回头一看,小呆瓜哪里跟着他了,还在刚才的地方站着,并且鼓着腮帮,瞪着斗鸡眼明显是在运气。
这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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